前几天,团队从外省的一个看守所出来,这已经是我们针对同一个案件的第20次会见了。说实话,刚从看守所出来那会儿,我心里想的是,这个数字还没到一半。
这个案子目前还在审查起诉阶段,案情并不简单。卷宗材料总有六十多本,将近三万页。你可能觉得这只是一个数字,但对刑事律师来说,这意味着每翻阅一页都有可能发现一个关键细节,也可能漏掉一个改变结果的机会。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会问:律师到底在会见室里做什么?是不是只是进去聊几句话,签个文件就出来了?如果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
会见,从来不是走形式
我和团队在办每个案子时,都会把卷宗材料反复核实。职务侵占这类案件,罪名本身涉及到的业务流、资金流、人员关系往往极其复杂。四十多本案卷里,可能只有几页才是真正关键的证据,但如果不把这三万页吃透,你连判断哪些是关键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我们会见的次数多,不是因为我们喜欢跑看守所,而是因为我们需要让当事人对证据一一确认。比如,某个资金流向是不是他经手的?某份签字的文件是不是他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这些事实落在纸面上和当事人口中说出来的,有时不一样。我们的任务就是把这些细节逐一核对清楚,然后在法律框架里判断:这些证据,能支撑起诉吗?如果不能,我们的辩护方向是什么?
反复见,反复核对,反复推演。这不是某个环节的选项,而是能不能做好辩护的基础。
为什么坚持无罪辩护方向
这个案件,我和团队目前坚持无罪辩护。很多人一听“无罪辩护”就觉得是律师在喊口号,其实不是。我们选择这条路,不是靠直觉或者勇气,而是靠着几十次会见、几万页证据核对出来的结论。
我给你们讲个常见的场景:在职务侵占案件中,很多当事人起初并不知道自己的某些行为已经被内部举报。等到了看守所,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踩了红线。但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经常发现,所谓的“侵占”往往是因为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混乱,或者是当事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被错误地认定为侵占。这类情况下,法律上能不能认定为犯罪,是有很大争议的。
我们在核对证据的过程中,梳理出哪些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指控,哪些是指控与事实存在根本差异的。如果能让当事人自己把每一份有问题的证据指出来,我们的信心就会增加一分。你很难想象,一份二十页的账表里,可能只有一行数字是能决定案子走向的。
照这个节奏,整个案件结束前,我们可能还要去见20次。加起来,光这个案子就要跑40到50次看守所。你问我值不值得?对我来说,只要有机会把一个案子做成精品,几十次会见根本不算什么。
案件的结果,藏在细节里
很多家属在案件初期的第一反应是找人、托关系,觉得这是最快的路。但我办了这么多年案子,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真正能让结果发生变化的东西,从来不是人情,而是证据本身。
我看过太多人在看守所里待着,却根本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因为哪一笔钱、哪一份证据被认定的。有的当事人甚至以为只要态度好、配合调查就可以“从轻发落”。但法律不是靠态度走的,它靠的是事实和证据。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在为家人的案子发愁,可以先把自己的情况理一理,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很多时候,一个判断的早晚,往往决定了结果的方向。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我们对每一个案子都力求做到穷尽。不是因为非要追求完美,而是因为每一个案子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作为律师,我能做的,就是把每一个可能的机会替当事人找出来,然后在法庭上,把它说清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