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跟着一位同事外地办案。凌晨五点出发,中午顾不上吃饭,晚上十一点还在看守所门口的小旅馆里翻卷宗。那之前,我总觉得律师应该西装革履坐在办公室里,谈笑间就化解危机。但那一天,我看到的是一个满头白发的中年人,趴在昏暗的台灯下,把一份笔录反复看了四遍,然后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难忘的话:“看守所里关的人,不全是坏人。”
“叶律师,你天天给那些被指控犯罪的人辩护,良心不会痛吗?”
说实话,刚入行时我也困惑过。但十几年下来,我见过太多被冤枉的人,也见过太多因为不懂法律而把自己搭进去的普通人。很多家属第一次来找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叶律师,我老公真的不是坏人。”
我不评价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那是法官的活。我只关心一件事:证据是不是真的能够证明指控的事实。如果证据有疑问,我就要替当事人问清楚。这不是在帮坏人开脱,这是在维护一个最基本的规则——任何人的自由,都不能被随随便便拿走。
有个案子,一审已经认罪认罚,当事人被判了敲诈勒索。家属跑来找我的时候,几乎所有同行都说:“二审翻案?别想了,认罪认罚的案子,全国法院都默认维持。”
但我不信这个邪。我把卷宗里每一份证据、每一句话都摆出来,设身处地想:如果我是当事人,这个行为到底有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敲诈勒索罪的核心,是行为人有没有通过威胁手段索取根本不存在的财物。而在这个案子里,当事人的诉求其实有事实基础,只是方式有点过激。从构成要件上看,欠缺“非法占有目的”这一环,就不能定罪。
最终,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被改写了,还在业内成了一个典型案例。很多人问我,凭什么敢接这种案子?我说,就凭我认真看了卷。证据不会骗人,只是很多人看得不够细。
去年我还处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被指控强奸,女方说是在酒后意志不清的情况下发生的。但通过反复比对聊天记录和现场监控,我们发现,双方在事发前存在正常的交往和多次邀约,而且女方在事发后并未第一时间报警,甚至在数小时后还和当事人正常通话。从证据角度看,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也就是说,不能断定女方当时完全丧失了性自主能力。
这个案子的结果是一个取保候审和较轻的判决。家属感激涕零,但对我来说,我只是做了一件律师该做的事:把证据摆出来,让事实自己说话。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说了这么多,我想告诉每一个正在读这篇文章的你:律师不是那个“为了钱什么案子都接”的角色。我的执着,不是因为固执,而是因为每一个案子背后,都牵着一个家庭的命运。公平可能迟到,但愿意用证据去重新拼凑真相的人,永远值得被尊重。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