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刑事律师叶斌:一审判决后为啥还要上诉,这个案例说清楚了

2026-04-30

昨天我去了一趟梅州市看守所,专程会见案子里的当事人。出发前,我的办公桌上已经摆好了三份打印好的上诉状。做这个决定之前,我其实已经认真思考了很久:这个案子,到底值不值得再走二审?

有朋友可能会觉得,一审都判了,是不是就认了算了?但在我们刑事律师眼里,一审判决从来不是终点。关键要看判决的基础是否站得住。如果判决本身存在硬伤,那即使到了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这个案子是我在外省某市办理的一起聊天诈骗案。当时整个案件涉及的嫌疑人人数很多,陆续分批被起诉和判决。我的当事人并不是案件的主要组织者,他参与的时间并不长,前后加起来两个多月,全案认定的数额也比较有限。按照我最早接触时的判断,即使最终无法争取到缓刑,刑期控制在两年以内应该有把握。然而一审判决结果,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说心里话,看到这个判决结果的时候,我确实很不满意。不了解情况的朋友可能会觉得,刑期方面的事情不是绝对可控的,判重了也是常有的事。但让我下定决心必须推动上诉的,不是刑期本身,而是判决中的一个事实认定错误。这个错误直接导致对我当事人的处理结果比正常情况重了一个档次。

问题出在哪里呢?卷宗材料里一共涉及到三名被害人,但经过审查,我发现有其中一名被害人实际上并不属于我的当事人这部分。那名被害人的数额很大,在整个案件中是金额最高的。公权力机关在起诉的时候表述比较模糊,没有清晰区分出每个被害人与每个被告人之间的具体对应关系。而法院在判决时,没有经过实质性的核查和区分,就笼统地把这三名被害人都认定为由我的当事人负责。这一认定非常关键——一旦被这样认定,他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和责任范围被整体放大,直接导致刑期大幅上升。更离谱的是,即使法院已经认定他为从犯,依然要求他以从犯的身份,和两位主犯共同承担针对全部数额的退赔责任。

这才是整个案子最不能接受的地方。本来被害人不是他的,却被算在了他的头上,刑期变长了,退赔数额也翻了倍。参与时间本身就不长,现在要让他在这么大的范围内去承担责任,他怎么能服气?这就是我昨天专程去会见他的原因——我要把这个问题当面跟他说清楚,让他知道,上诉不是基于心理上的不服气或所谓的赌一把,而是确实有一审在事实上认定的硬伤,必须要通过二审才能纠正。

很多家属容易产生一个误解,觉得上诉就是写一份材料,告诉法官判重了,请求从轻。专业的上诉并不是这样的。高明的上诉,不是喊冤,而是精准定位一审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上的偏差。在这个案子里,我们的上诉核心就是那一处事实认定错误,不指向其他。让法官明确知道:一审认定的被害人范围不准确,因这个错误导致量刑失衡。这才是二审改判的实际可能性所在。

从事刑事辩护这么多年,我越来越觉得,律师最大的价值不在于开庭辩论时的表现,而在于帮当事人判断什么时候该走什么路。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是在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才找律师,那个时候很多能争取的东西已经来不及了。比如这个案子,如果我们在检察院阶段就能早早介入,当时就可以利用认罪认罚机制进行量刑协商,把事实的切割做得更干净,把每个人之间的责任范围搞得更清楚。如果当时做到了这一点,结果很可能完全不同。

刑事案件最怕的事情,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把关键时间节点错过去了。如果你此刻也有案件正在处理,还不太确定当前这个阶段该怎么走,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发给我看看,我们一起梳理一下当前还能做什么。很多时候,事情本身并不绝望,真正把自己卡住的,往往是第一步走错了方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