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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和取保候审,为什么往往是两难的选择

2026-04-29

我刚执业那几年,遇到一个案子,当事人被关在看守所,家属反复问我一句话:“叶律师,让他先认个罪出来行不行?人出来再说。”这个问题,我几乎每天都会遇到。很多家属的第一反应都是:先让人出来,之后再想办法翻案。但这个想法,在实践中往往走不通。

不认罪想取保?办案单位通常不会同意

从实际操作来看,如果当事人坚决不认罪,办案单位基本不会同意取保候审。原因其实很简单:一旦案件立案,办案单位就认为当事人有罪。如果因为当事人不认罪就把人放了,等于变相承认自己抓错了人。这种情况下,哪怕证据稍有瑕疵,办案单位也可以通过继续关押来“消化”案件。

我见过不少案子,当事人进去以后拒不认罪,结果一关就是几个月。办案单位不取保,也不着急移送审查起诉,就这么耗着。看守所的条件大家都知道,几十个人挤在一起,夏天闷热,气味难闻。很多当事人原本意志坚定,但在这种环境里待久了,身体和心理都会受不了,最后只想早点认罪早点出去。这就是长期关押带来的压力。

这些年我办过的这类案子,家属一方面向往无罪,想让当事人坚持到底,但另一方面又心疼当事人在里面受苦。这个矛盾,几乎每个家庭都会遇到。

为了取保先认罪,后期翻案?这条路走不通

有些家属会想:让当事人先认罪,争取取保候审出来,出来以后再想办法翻供或者用其他手段翻案。我认真跟大家说,这个策略基本行不通。

首先,一旦认罪,口供就固定下来了。后续想推翻,需要非常有力的新证据,而且办案单位对翻供的审查极其严格。很多当事人出来以后想翻供,结果被认定是态度不端正,反而加重刑罚。其次,认罪以后案件的处理程序会简化,公诉机关和法院都会基于认罪态度来量刑,这时候再想走无罪路径,几乎不可能。

更重要的是,所谓的“先出来再找关系、找人脉”,本质上就是一种侥幸心理。法律面前,没有任何神秘力量能让人忽视事实和证据。如果当事人因为受不了关押条件而被迫认罪,那这份认罪笔录本身就是违心的,将来很难作为有利证据使用。我劝家属们趁早打消这个念头。

如果真想争取无罪,需要三方共同扛住压力

说到这里,可能会有人问:那到底该怎么办?答案是:如果当事人和家属经过分析,认为案件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比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违法办案,那么就应该坚定地走无罪辩护这条路。但这需要三方——律师、家属、当事人——紧密配合,共同承受压力。

当事人需要适应看守所的环境,调整好心态。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考验。我见过一些当事人,刚进去时很焦虑,后来慢慢学会了在有限条件下保持体力,坚持阅读法律材料。家属需要克服对公权力的恐惧,不要因为办案单位的几句话就动摇信心。律师则负责把法律层面的事情做透:审查每份证据,寻找程序上的违法点,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甚至在庭外进行沟通和质证。

具体来说,律师要分析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查看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或者诱供;要研究案件的构成要件是否齐备,有没有可能因为主观故意的缺乏或者客观行为的模糊而动摇定罪基础。如果能在这些环节找到突破口,无罪辩护就有希望。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案件本身确实有冤情的基础上。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强行做无罪辩护反而会错过认罪认罚的从宽机会。所以,第一步是先让律师全面阅卷、会见当事人,判断案件的性质和走向。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当事人的处境,这很正常。我们先聊聊,把整件事理清楚。

归根结底,无罪判决不是靠幻想得来的,而是靠扎实的证据、正确的策略和坚定的意志。这条路很难走,但走对方向的人,最后都看到了光。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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