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从“蹭蹭”到“坐牢”,同样是不法行为,有人为何逃过重罪

2026-04-29

前段时间,有位家属给叶律师打电话,语气特别急:“叶律师,我弟弟因为摸了人家几下,现在被刑事拘留了。他们说是强奸,我弟弟死活不认,说就是一时糊涂摸了两下。我查了查,强奸和猥亵都是犯罪,但到底区别在哪?怎么感觉律师看人下菜碟,开口就说情况很严重?”

这个电话,叶律师在执业十八年里接过不少。很多家属一听到“性侵”两个字就慌了,搞不清“强奸”和“猥亵”在法律上到底有什么不同。今天叶律师就借着这个案子,跟大家把这个事儿聊清楚。

强奸罪,只能发生在女人身上,猥亵罪,男女老少都有可能受害

这个区别,很多当事人都没意识到。强奸罪,法律保护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主权”,所以犯罪的直接对象,必须是女性。不管是成年女性,还是刚满十四周岁的幼女,都是这个罪名的保护对象。

但猥亵罪就不一样了。它的保护面要宽得多。只要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除性交以外的、与性相关的侵犯行为,比如手触摸、搂抱、强迫观看淫秽内容等,就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这个“他人”,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

叶律师记得很清楚,前年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外省某市的一位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喝多了酒,在KTV走廊里强行拥抱亲吻了一位同性的陌生人。当事人家里也觉得匪夷所思:“两个男的,能构成什么罪?”结果立案后,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批准逮捕。这个案子,让当事人家属对法律的认识彻底刷新了。

所以第一点要搞清楚:强奸罪的对象是“女的”,猥亵罪的对象是“人”本身,不分性别、不分年龄。

强奸必须发生性关系,猥亵不一定,但后者重刑可能性比你想象的高

说回那个家属的问题。强奸罪成立的核心,必须是“发生了性关系”。如果证据只能证明嫌疑人触摸了、蹭了,但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性行为,那就无法认定强奸罪。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会想:那是不是就没事了?叶律师在这里必须说一个反常识的判断——不一定。因为即使构不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的量刑,同样不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年以上,这是什么概念?意味着这可能是十年、十五年,甚至更久。叶律师团队去年处理过一个案子,一个中年男人在地铁上多次用手机偷拍女性的裙底,被当场抓获。一开始他以为就是拘留几天、罚点钱了事。结果公安机关以强制猥亵罪立案侦查,最后检察院起诉后,法院考虑到他有多次偷拍并传播的行为,最终判了将近三年有期徒刑。这个结果,超出了他和他家人的所有预期。

所以叶律师想告诉各位:不要以为“只是摸一下”就不严重。在法官眼里,只要你的行为违背了对方意志,侵犯了性尊严,后果很可能远比你想的严重。

同样是犯罪,诱惑在于“擦边”,风险在于“认错”

说了这么多,叶律师最想强调的其实就一句话:强奸罪和猥亵罪,定罪的核心区别是“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但两者的共同点,都是对他人性自主权的严重侵害。

叶律师发现,很多案件走到刑事程序这一步,问题往往出在最初阶段——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判断错了。他以为“就是摸了一下”“就是搂了一下”“就是开玩笑”,却不知道在对方明确拒绝、或者趁对方醉酒无意识的情况下,这些行为已经触碰了刑法红线。

另一个常见的误区,是觉得“没有进到生殖器”就不算强奸。这个问题,叶律师在办案时遇到过不止一次。前年有一个案子,当事人是某公司的普通职工,酒后把女同事强行带到包厢,试图强行发生关系,但因为外在干扰没成功。家属以为没事,觉得“又没真发生什么”,结果检察院以强奸罪(未遂)起诉。最后当事人还是被判了实刑。

很多当事人一开始想的,都是“能不能争取个缓刑”“能不能不起诉”。但叶律师的团队在进行案件评估时,最先判断的不是“结果”,而是“证据”。证据决定罪名的认定,罪名认定决定量刑的区间。如果证据确实、充分,那辩护的重心就不是“无罪”,而是“尽量往轻处靠”。

比如在一些模糊的“非典型性接触”的案件里,证据可能只能证明“接触”但无法证明“发生关系”,那辩护策略就完全可以往“强制猥亵”而非“强奸”的方向去争取,因为两者在量刑上确实存在明显差距。这种情况下,能帮当事人少判两到三年,甚至争取到缓刑,就是律师工作的价值所在。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当事人或者家属现在正面临类似的问题,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叶律师。叶律师的判断,首先是帮你把事实理清楚,再告诉你当前哪个节点最值得关注。

法律保护的是每个人的尊严,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第一时间看穿其中的界限。叶律师和团队的存在,就是帮你在最慌乱的时候,看清那条线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